2006年8月9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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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由谁抚养怎么不问我?
17岁女孩状告离异父母擅作抚养案庭审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萧法

  本报讯  离婚时,夫妻俩协商好孩子由谁抚养,这很常见。但最近萧山有个17岁的女孩将已离婚的父母告上法院,原因就是父母在她的抚养问题上没有征求她的意见。昨天,此案在萧山法院义蓬法庭开庭审理。
  小姑娘阿雨(化名)向法院起诉说,2004年3月3日,父母瞒着她以“感情破裂”为由离婚,并悄悄决定女儿由“女方抚养教育”。对此,阿雨一直不知情,还是后来从同学口中得知。阿雨觉得当时自己已是初中三年级的学生,具有一定的思维和行为能力,父母的决定违反了她的意愿。阿雨说,父母离婚的消息惊雷般地摧残了她的身心,在她的记忆中,父母从来没有红过脸。
  阿雨认为,她自己有权利选择由谁抚养,特别是懂事后,她觉得归谁抚养还关系到名分与名声的问题。因此,她要求法院变更她和母亲之间的抚养关系,她选择跟父亲生活,由父亲承担抚养义务。
  在昨天的庭审中,阿雨的父母都出庭了。她父亲表示自己并不是不愿意抚养女儿,但接受不了女儿采取起诉的方式。在父亲的要求下,法院经过审理,最后决定给这家子20天时间自行协商解决,如果解决不了,法院将继续审理。